79、新增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费缴费具体标准是多少?
答: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按市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确定;月缴费比例按市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确定。
80、新增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费如何缴纳?
答:由国土部门从征地区片价补偿费中列支社会保障费,个人不需要缴费。
81、新增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社会统筹账户如何建立?
答:征地区片价补偿费中列支社会保障费的70%划入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30%划入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统筹账户。
82、新增被征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如何办理?
答:街道(镇)提供被征地人员名单,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83、新增被征地人员终止基本生活保障关系手续如何办理?
答:申请人到街道保障所申请办理终止基本生活保障关系,需提供下列材料:
(1)死亡,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2)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84、新增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何时公布?
答: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定期公布。
85、新增被征地人员从何时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
答:基本生活保障金从市政府批准征地补偿方案之日次月起计发,从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卡发放次月起开始按月领取。
86、新增被征地人员如何办理城镇基本居民医疗保险?何时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1)被征地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现户籍所在街道(镇)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用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转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街道(镇)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后,生成《南京市被征地人员转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申请人需签字确认。
被征地人员从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87、新增被征地人员如何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答:个人申请用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资金转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支付时,由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统筹账户予以支付。
88、【例】2010年12月老李68岁,属于新增被征地人员,已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如何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由本人申请用个人账户资金转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次月,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89、【例】老孙现年龄为70周岁,属于新增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已全部用完,如何继续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答: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继续由社会统筹账户按月支付基本生活保障金和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直至死亡。
90、原基本生活保障人员如何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
答:(1)2011年1月1日前已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继续按本人征地时划分的年龄段及选择的缴费档次纳入基本生活保障,领取相应的基本生活保障金。(2)2011年1月1日后,按照原缴费档次领取相应的基本生活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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