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郑州自建房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近日,郑州市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村民如果要建造自住房而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凭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年内支付费用的凭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月21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就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关问进行说明。

  通知称,在市区、镇规划区内,村民因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或管委会城乡规划部门核发由全省统一印制和编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支付费用的凭证。

  而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村民因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镇人民政府核发由全省统一印制和编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支付费用的凭证。

  在异地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当地人民政府颁发)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当地城市规划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颁发)。

  通知还指出,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不含省直、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下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笔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仍为40万元;

  借款人(含未婚、未再婚)单方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笔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30万元。各县(市)及上街区住房公积金单笔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30万元。

  另外,从4月1日起,已拥有一套住房,想购买第二套,使用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上调到60%,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