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出通知,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者,必须出示规划许可证等3种证件,同时相关费用的凭证限于两年以内,超过两年的费用凭证没法申请。
提取公积金需要3种证件
根据通知,在城、镇或乡、村规划区内,村民因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两年内支付费用的凭证。
如果是在异地建房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则需提供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当地城市规划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此外,因危房改造等原因进行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费用凭证两年以内有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负责人昨日介绍,该项业务以前也存在,只是从去年下半年到目前要求提取公积金的人数增多。农民缴纳公积金的,除本人使用外,限于父母、夫妻、子女等家庭成员在农村盖房时使用。
“我们调查发现,农民提取公积金人员中,之前有弄虚作假行为,本次增添了新的要求。”该中心负责人介绍,本次所需证件中,新增加了规划许可证。另外,提供的费用凭证上的时间要在两年以内。
这位负责人说:“郑州的规定还是很宽松的,外地有的城市规定,农民盖房子提取公积金时,支付费用的凭证有效期只有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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