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人帐户储存额怎样计算?
职工按规定比例逐月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帐户累积计算就是个人帐户储存额,储存额按记帐利率复利计息,职工间断缴费期间储存额照常计息。间断缴费前后的储存额可以合并计算。储存额是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
9、个体参保人员缴费的基数和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按我省现行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统一为20%,其中8%记入个人帐户。1995年6月30日前参加养老保险的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确有困难的,本着自愿原则,可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80%为基数缴费,缴费基数一经选定,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不能变更。
10、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按国家现行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及有毒有害工种达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自批准下月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1、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按国家现行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及有毒有害工种达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自批准下月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2、参保人员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多少由哪些因素决定?
2004年我省实行了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新计发办法将基本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退休年龄直接挂钩,体现了“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职工缴费工资基数越高、工作(缴费)的年限越长、退休时间越晚,则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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