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处热点问答如下:
(一)问:什么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问: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答:按照国发[1997]26号文和陕政发[1998]28号文规定,在企业职工实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即逐步建立起不分所有制形式不分职工身份,统一政策规定,统一统筹项目,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的养老保险制度。
(三)问:我市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实施时间是?
答:国有、外资企业为1998年7月1日;集体企业为1999年元月1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为1999年7月1日。
(四)问: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答: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五)问: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缴费上限、下限,核定参保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全部参保人员缴费工资之和为单位缴费基数。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在1997年本人缴费工资4%的基础上,从1998年起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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