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成都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步子又一次向前迈进。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一环,成都一直走在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险体系的创新与实践之路上,通过一步步的努力填满了城乡社会保险之间的沟壑。
城乡劳动者同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从2月15日开始一直挂着这样一条消息:全域成都城乡劳动者同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这是成都市最新出台的社保政策,新政规定:4月1日起,全域成都的城乡劳动者享受同等社会保险待遇,成都不再有“农民工”这个称呼。这意味着农民工在已经实现住院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基础上,将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一致。
农民工是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个庞大的新型就业群体,大多数年纪轻、工作流动性大、从事重体力劳动,容易发生工伤、职业病。切实保障农民工在进城务工期间享受到与城镇职工基本相同的社会保险待遇,是探索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内容。
新政将使进城务工农民的医保发生很大变化,并轨后,农民除大病住院可享受与城镇职工基本同等的医保报销待遇外,还可和城镇职工享受同等的门诊、大病互助、医疗救助等医保实惠政策,而且住院的费用报销比例也有所增加。
城乡共创共享保障机制基本形成
2003年1月,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原则,成都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实施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通过不断调整完善政策,从2008年5月起,参保农民工在缴费标准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保险待遇扩大到了享受老年补贴、工伤保险、住院医保等6项,其中工伤保险、住院医保与城镇职工待遇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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