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中下旬起,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开设专门窗口,对符合参保的人员进行审核登记、缴费核定,并全面开展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业务工作。6月份起,即可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已参保补缴“超龄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据相关统计,全市所涉及的人群约达30万,办理期限仅到今年年底前。
市人社局介绍,“超龄参保人员”5月中下旬起,可持身份证、户口簿首先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办理参保登记;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据介绍,此新政策有以下三方面利好:首先是“超龄参保人员”可按2009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60%、40%选定缴费基数,缴费标准可选性多;其次是办理补缴保费时年满60周岁以上的“超龄参保人员”,每超过一周岁,可减少缴纳一次性补缴费全额的3%,优惠上限为99%;第三是办理参保时年满70周岁以上的“超龄参保人员”,在计发养老金时,每超过1周岁,增加养老金20元。
为避免出现办理参保的老同志多次跑、排长队,防止出现政策询问找不到人、电话咨询常占线的现象,尽量满足很多老同志“早一天缴费,早一天领待遇”的愿望和要求,市人社局昨天还公布了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的相关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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