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朝阳市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开展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在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期间,朝阳市将实施多项参保缴费政策,从政策层面促进参保扩面。
优惠政策有哪些?
●将朝阳市城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从业的农民工、外埠人员、外籍人员全部纳入城镇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将地处乡镇、生产经营正常、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规范劳动关系的企业,纳入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与城镇街道、社区签订劳务、服务等临时性协议的农民工可按自由职业者人员参加和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未参保集体企业和中断缴费的职工,允许从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月起按自由职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过去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自由职业者,可按对应期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个人账户利息,免收滞纳金。
●新参保单位和未参保困难企业,在2011年底前进行参保登记的,可只选择养老保险一个险种参保缴费。
●允许以个体自由职业者身份新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按对应期的缴费政策向前补缴五年。
朝阳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从现在开始到明年1月份止,分三个阶段实施。此次专项行动以商饮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为重点行业,以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规模以下企业为重点企业,以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农民工为重点群体。
此次专项行动,依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所有企业和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企业应依法为职工参保。对拒不参保的企业,在7月1日《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以后,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取消其所有评先选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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