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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养老保险金缴费指数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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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百分之八缴纳;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百分之十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新老办法对比,实际养老金

  1、新办法高于老办法:新办法养老金-老办法养老金=1036.82-957.27=79.55元

  2、发给高出部分的30%:新办法高出老办法的养老金×30%=79.55×30%=23.87元(过渡期内,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按原办法计算数额的高出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封顶限制。即: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10%;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50%;2009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10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90%;2011年及以后退休的,完全按新办法执行。)

  3、实际养老金:原办法养老金+高出部分的30%=957.27+23.87=981.14元

  该职工领取的养老金为981.14元.

  具体情况可直接咨询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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