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个被确认违法的处理决定,早在今年1月已被撤销。71名离职员工代表胜诉了,但社保局新的处理决定是否对他们有利,他们什么时候能拿到少缴的养老金,仍属未知。
退休才知养老金出问题
2009年,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发展)的退休员工黄女士和张女士向记者反映,深发展未为他们71名退休员工足额购买社保,导致他们退休后领到的退休金大幅缩水、生活困难。
黄女士等人告诉记者,他们退休后退休金少得可怜,深究下去才发现,他们在职时,是深发展未为他们足额购买社保所致。一位张女士是1992年进入深发展工作的,2006年12月退休,在深发展工作将近15年。
截至2006年,她的个人养老账户有52332.51元,医疗账户有8977.42元,张女士说她医疗账户几乎没用过。“如果按照正常购买社保,我的个人养老账户应该有168372.01元,相差11万元!”
状告社保局行政不作为
由于劳动仲裁和法院都不受理这类未缴足社保的案件,因此他们不能直接起诉深发展,而只能直接向社保局投诉。而社保局作出的处理决定是:投诉时效已超过两年,根据有关条例规定,社保局依法不再查处。无奈之下,深发展71名员工将深圳市社保局告上福田区法院。
原告请求法院判撤销深圳市社保局作出“关于对深发展员工投诉问题的处理决定”,判令深圳市社保局重新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判令深圳市社保局全面查处深发展未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的违法行为,由深圳市社保局责令深发展为员工补交漏缴、少缴的养老保险费、医疗报销费、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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