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的精神,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据了解,深圳建立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险。对于企业员工,目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8%,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企业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10%缴纳。
本市户籍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我市年满18周岁户籍人口基本都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实现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据统计,截至4月底,我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16.9万人。
对于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决定,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一旦接到有关通知,深圳将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
此外,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我市今年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落实《社会保险法》,推进《养老保险条例》及其实施规定的修订。“十二五”期间,我市社会保险覆盖率将进一步提高,目标是城镇户籍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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