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是面向社会公众发行,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全省通用。
卡上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示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
记者了解到,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
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
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
此外,社会保障卡还是握在劳动者手中开启与系统联络之门的钥匙,凭借这把钥匙,持卡人可以上网查询信息,可以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
根据《意见》要求,10月底前,要完成社会保障卡系统平台建设。12月底前,在市区及试点县启动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与全省同步实现社会保障卡医保“一卡通”。
2012年底前,完成全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发放,实现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和异地就医结算应用,并逐步推广社会保障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应用;2013年底前,基本建立面向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卡服务体系与运行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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