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行规定,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未满15年的参保人,不发给基础养老金。”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解释,只能采取一次性领取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这就造成无法享受统筹基金互济的部分。新法出台后,所有参保人员都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体现了社会公平。
“缴费满15年并不代表可以不缴费。”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只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按规定缴费,缴费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对于职工来说,个人享受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直接相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缴费不足15年的,又采取什么方式延续缴费?该负责人说,关于延续缴费,虽然该法没有规定具体方式,但有两种办法,一种办法是后延缴费,别一种办法是一次性缴费。具体到我市,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在缴费至满15年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也可以采取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办法,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并实行分段计算。也就是说,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分开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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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研究《社会保险法》发现,该法没有明确法定退休年龄。那么,养老保险退休年龄怎么计算?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社会保险法》没有明确法定退休年龄,目前退休年龄还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这样也给今后改革留下空间。
据了解,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具体条件是:
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男性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女性农民工为55周岁,女工人为50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此外,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男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保的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保且1996年1月1日前无视同缴费年限的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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