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在河南洛阳工作,1996年来深圳打工,并于1999年底在深买房,2001年入户深圳布吉,2001年3月在深参加社保。2009年5月我到了退休年龄,但由于在深参保不到15年,所以原洛阳的社保就不能转到深圳,也就不能在深圳享受按月领取养老保险。2009年6月我将社保关系转至个人交费窗口继续交费。”该市民回忆着自己的经历。
“从2010年1月1日起社保关系可以进行跨省转移了!”好不容易盼到了社保新政策出台的市民又犯了难,“最近我去布吉社保部门询问我的社保关系该如何转移?可该窗口工作人员却说,目前具体办理还没有政策,要转移办法还与过去一样,转过来的资金入个人账户,但工龄尚不能计算。”
对此市社保部门表示,由于目前我市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必须通过招调工调入深圳的市民其工龄才能延续,并视其为缴费年限,内地的缴费年限才可以衔接过来。
而这个规定的确跟国家接续转移办法有一定的冲突,目前市社保部门已提请市人大对养老保险条例进行修改,以符合国家的规定,并请关心此类信息的市民随时关注社保动态,近期将会有大的变革。如仍有疑问可拨打9688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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