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在审批正常退休手续时,由职工所在单位携带职工档案,提前一个月将次月到达退休年龄人员档案送交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由养老保险科会同市社保局退休待遇审核科对职工退休条件等项目进行审核。
在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进行审批时,由职工所在单位在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的前6个月,填写《洛阳市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审批汇总表》,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由养老保险科和市社保局相关科室联合审核、联合研究,并实行预审预批制度。
审批养老保险关系变更业务时,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写《洛阳市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变更汇总表》,并携带职工本人档案报养老保险科(每周二为各项养老保险关系变更受理审核日期),由养老保险科和市社保局相关科室分别对变更项目进行审核记录,每周定期进行集体研究。办理时限为即时受理,保证5个工作日完成。
另外,因病提前退休也将实行联审联批制度。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经所在单位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写《洛阳市职工因病退休(职)审批表》,并携带职工本人档案及已审批的《洛阳市病伤职工劳动能力检查鉴定审批表》上报养老保险科,养老保险科根据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确定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资料,办理因病退休审批手续,办理时限也为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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