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11年1月1日算起,为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将涉及170余万人。
每月至少涨90元
这次调整养老金的基本原则和以往一样,继续实行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养老金分为两部分:一是2010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二是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尾数不满一年的按一年增加。
另外,为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将原定年满70周岁享受一次性另增加30元基本养老金、年满80周岁享受一次性另增加50元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分别提高到50元和70元,也就是说,至2010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自2006年以来因年满70周岁(含2006年、2007年调整养老金时女性退休人员年满60周岁)已享受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增加不足50元的,补足到50元,累计增加已达到50元的本次不再增加,未享受过的本次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自2006年以来因年满80周岁(含2006年、2007年调整养老金时女性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已享受过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累计增加不足70元的,补足到70元,未享受过的本次增加70元。
春节前发放到位
在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基础上,还将对部分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特殊调整,对于退休前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国发[1986]26号)享受全薪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120元,获得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此外,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已提前开始各项准备工作,加班加点核对信息,及时调拨资金满足发放需要,确保春节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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