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哪些人参加养老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具有法律强制性。有关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其中,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城镇其他企业及其职工,要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城镇自由职业者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从2003年起,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乡镇企业也要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二问:养老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参加社会统筹的企业,应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亦称缴费工资)的2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1998年1月1日起,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4%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视职工工资增长情况逐步提高,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
企业与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按规定统一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实行全额结算。缴费基数就是指本人的月工资收入,最高为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无法确定月工资收入的,以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三问:今年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是多少?
答:我市2004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为14362元,月平均工资为1196.8元。按照全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限额统一的确定方法,确定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与200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持平,即1196.8元;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职工,需按社会平均工资1196.8元的60%进行缴纳,这一数额即最低限718元;缴费工资高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三倍,即高于3590.5元的,缴费基数按照这一数额进行“封顶”,高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即确定最高限为3590.5元。四问:新成立企业缴费基数多少?
答:新成立企业无上年度工资的,以当月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问: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答:企业职工个人缴费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失业职工(即有缴纳社会保险历史的人员)、失业青年(即从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自由职业者(如个体经营者)需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就业办委托管理档案,即俗称的挂档。挂档后,劳动保障部门会代收代缴社会保险费,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并为其办理享受三种保险待遇的有关手续;调整档案工资、职称评定申报、出具出国政审证明;办理失业、转移、退休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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