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1738元,较调整前增加160元,增幅10.1%,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每年新增支出63.49亿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按照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定额调整部分统一按照全省2010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即95元进行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按相同标准发放,进一步缩小了地区间的养老金差距,体现了省级统筹后全省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计发基数的基本要求,有利于退休人员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定比调整部分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4%计算调整额。由于缴费年限长、缴费水平高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相对较高,因此其定比调整部分增加的金额也相对较高,适当体现了效率原则。对于定比调整部分达不到50元的,按照50元计发,从而更多地向养老金偏低的困难群体倾斜。此外,按国家政策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按正高250元、副高200元倾斜(2007年以来历年倾斜未达上述标准的予以补齐),高龄人员一次性加发180元,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规定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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