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0日,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通报,太原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2005年的627元,跃升到当前的1682元,位居中部六省省会城市第一位。
月人均1682元的养老金标准,比郑州高74元,比南昌高232元,比武汉高234元,比长沙高282元,比合肥高340元。“这主要是因为太原市下大力气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目前已覆盖104.89万人,覆盖率达96%,养老保险基金征缴额连年攀升,屡创新高。”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郭雪梅介绍,太原市已连续7年提高企业养老金待遇,且每次的调整幅度均较高。此外,这还与太原市属于老工业基地,退休人员的工龄普遍较长等因素有关。郭雪梅表示,在提高养老金标准的同时,中心还提高了养老保险经办的服务质量。今年7月1日,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企业养老保险业务网上办理。这意味着,办理参保缴费、业务申报、信息查询等一系列养老保险业务,无需再频繁往返于经办机构和单位之间,参保单位和个人均可享受网上办理的便捷。“我们还率先在全国推行了养老保险柜员制,打破了实行20多年的专管员制度。”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业务由原来的固定科室专人办理,变成多人均可办理,减轻了经办窗口压力,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广受好评。
太原市医保中心通报,自今年起,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最高报销额提至5万元。但在现实中,仍有不少参保者住院后,最终的医疗费用突破了5万元的“封顶线”。对此情况,太原市又启动了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最高赔付限额为10万元。两项相加,参保者年最高报销可达15万元。这个水平在全省乃至中部省会城市中,都是最高的。从2005年起,太原市连续每年为工伤人员提高待遇,2010年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平均提高幅度达到155元,位居中部六省省会城市首位,基本解决了工伤人员待遇偏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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