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迈进真正意义的社会保险时代的转折点。
这一年,中央提出“两个确保”,即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确保国企下岗职工按时领到基本生活保障金。
此前,国务院于1995年颁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我国开始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新模式。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负担,国家和地方财政予以补贴。统筹的养老保险基金采用现收现付的筹资模式,并且引入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的激励机制。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企业缴费率、个人账户规模、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
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再进一步,然而,沈阳市的养老保险制度却面临了严峻的考验。人数众多的退休人员是沈阳的“不能承受之重”。1998年沈阳市离退休人员总数高达56.8万人,而大多数离退休人员没有任何的养老金积累,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传统的现收现付模式向统账结合模式转变过程中,隐藏在代际转移支付背后的历史债务迅速显性化。
同时,职工和单位并没有完全脱钩。“很多效益不好的单位不能按时发放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金凡坦言。
“两个确保”的文件如同雪中送炭。但作为背负沉重历史包袱的老工业城市,沈阳在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艰辛都远远大于其他城市。
“当时沈阳市养老保险收、拨还是差额结算,尽管如此,巨大的资金缺口严重地威胁着社会稳定。万般无奈市政府决定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73元的标准发放,在差额拨付之后达不到173元的差额部分,以财政借款的形式予以补足,外加20斤大米。”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伤保险处处长于春涛,表示沈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在不易。
2000年,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视察辽宁,要求沈阳市养老金社会化发率达到100%。“我们动员全市各企业劳资人员近万名,用90多天的时间连续奋战,成功地完成了任务,并同步建立起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于春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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