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社保缴费是这样计算的
记者从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在社保这个大项中,最为重要的小项之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其费用是这样计算的:单位部分按照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4%缴纳。不过,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300%的,按300%确定。而职工个人部分,则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300%的,按300%确定。
在医保方面,目前杭州存在多种参保形式。拿最为普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来说,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和参照企业参保的单位,每月按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1.5%缴纳职工医保费。在职职工则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职工医保费,用于建立个人账户。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省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超过300%的,按300%核定。职工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代扣代缴。
另外,失业保险费是由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值得一提的是,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均不需要缴纳,都是由职工所在单位负责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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