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目前已经明确了养老保险跨省转出的细则。对于参保单位在北京的就业人员,如转到外地参加工作,其在京养老保险关系也能转出接续。按照规定,在京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如有欠费,转出前须办理还欠;如果没有还欠,则欠缴时间将不能计入累计缴费年限,对在异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也会有一定影响。
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2010年1月1日起,全国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跨省转移。本月起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也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从去年开始,北京市就陆续出台了养老保险异地转入转出的相关办法。此前,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刚刚出台规定,从7月1日起,社保异地转移人员可在北京市办理退休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北京市人保局明确了北京市社保异地转移条件,医疗保险也可异地转移。
■ 办理流程
由参保单位在社保网站上预约取号
到社保中心收缴大厅办理,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外地接收的社保经办机构发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
北京将录入新就业地开户银行、邮寄地址等信息,随后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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