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按规定领取养老金!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广州市目前已经开展了这项业务的办理工作,具体可到地税部门办理。
今年春节前,为了妥善解决年龄偏大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广东省再次出台新政策,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参保人可选择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在缴清全部费用后,即可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其适用对象为,对按原规定可选择继续缴费的参保人,只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可选择向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一是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二是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按照省有关文件,其办理程序为先向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再向社保征收机构申报缴费。
近日,广州市人社局和地税局联合发文明确,结合广州市征收社会保险费实际,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业务由地税部门办理,办理流程与原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业务流程一致。市人社局养老保险专家表示,这意味着申请人只需到地税部门就能搞掂,不需在社保部门与地税部门间奔波,方便了参保人。
另据了解,为服务好相关群众,省有关部门已经要求,各地要特事特办,在业务大厅设立绿色通道和服务专窗,并安排专人引导参保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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