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基本养老保险即将实现全覆盖,养老保障待遇水平逐年提高。
据介绍,自2006年以来,在建立职工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大连市加快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步伐,先后将城市规划区内的镇改街企业职工、小城镇户籍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为解决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2010年4月1日,大连市在东北地区率先开展了城镇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工作,对取得大连市城镇户籍累计满5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未享受任何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老年居民,自参保缴费次月起每人每月享受200元的养老保障待遇。目前已有4.8万名老年居民享受到此项待遇。
大连市还在辽宁省率先全面启动新农保工作,从今年4月1日起,大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正式启动运行,全市200万农民纳入新农保体系。截至5月底,累计为39万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农村老年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0.69亿元;使大连农民依靠儿女养老、土地养老、储蓄养老的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已成为历史。
大连市还正在抓紧制定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准备适时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将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范围,并为6月30日前年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从7月1日起发放基础养老金。我市将有30余万名城镇居民享受此项政策,其中有近10万名6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可直接享受到基础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将使大连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此外,从2005年起,大连市连续7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由调整前的730元增加到1567元,全市有56.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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