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福安、福鼎、柘荣三县(市)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镇居民,可按月领取不低于55元的基础养老金,并补发7至9月的基础养老金。据悉,该政策明年将覆盖我市其它县(市、区)。
记者昨日从市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获悉,福安、福鼎、柘荣是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从今年7月开始,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按规定缴费、年满60周岁的,可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现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从10月开始,可按月领取不低于55元的基础养老金,并补发7至9月的基础养老金。
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定为每人每年200至2000元,分10档,由参保人自由选择。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政府适当增加缴费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每人每年50元。对重度残疾人、低保户、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以及手术并发症人员,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根据部署,本月底前,福安、福鼎、柘荣将完成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参保登记、建立个人账户、办理发放银行卡(折)和缴纳保费等工作。初步统计,三个试点县(市)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8.12万人,其中16到59周岁6.16万人,60周岁以上1.95万人。
另据了解,由于新农保制度今年已在我市全面铺开,下月起,各县(市、区)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也可直接领取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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