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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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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参保单位、单位负责人评先或其他部门要求对本单位提供参保缴费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须审核原因和理由,认为可提供证明时,给予办理单位缴费的证明手续。

  一、办事项目和政策依据

  (一)办事项目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二)政策依据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挺、经济贸易委员会、企业工委、人事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总工会、建设厅、外事侨务办公室、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的通知》湘劳社发[2001]252号

  二、办理原则

  参保单位、单位负责人评先或其他部门要求对本单位提供参保缴费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须审核原因和理由,认为可提供证明时,给予办理单位缴费的证明手续。

  三、需提交的资料

  1、有关单位要求提供参保缴费证明的资料和理由及书面申请;

  2、单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表(一式两份)。

  四、办事流程

  1、参保单位填写《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表》。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对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的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有欠费的单位,参保单位补缴欠费以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给予办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五、办结时间:

  缴费正常的,当天办理。有欠费的,补缴欠费以后的当天办理。

  六、办理地点

  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二楼大厅社会保险登记1号窗口

  七、投诉和监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业务过程中,有违反以上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时,可到省社保局综合处进行投诉和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731-455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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