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出台文件,为离岗代课人员解决一次性经济补偿(又称生活补助)和参加养老保险。
遵义市对1995年1月1号以后离岗的代课人员,按累计实际代课年限,根据当年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每代课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补偿半个月。1994年12月31日前离岗的代课人员,比照1995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遵义市还要求各地为代课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凡2008年1月1日以后离岗的代课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07年12月31日前离岗的代课人员,根据其本人户口性质,参加当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遵义市还规定对因违反计划生育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而离岗的代课人员;自动离岗的代课人员不给予补助和办理养老保险。
遵义市要求各地要在2012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离岗代课人员一次性经济补偿(生活补助)和养老保险手续办理,市人民政府将对逾期未完成的县、区(市)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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