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文件规定,柳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继续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业务,办理时间为2009年5月11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补缴业务。
截至2009年12月底,我市符合规定的新参保人员15286人、续保补缴人员1589人、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14198 人,办理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手续,一大批超龄人员老有所养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据了解,尚有部分符合桂劳社发[2009]13号文规定的柳州市户籍人员还未办理该项业务,请这些人员尽快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办理。
市社保所与中国银行柳州分行协商,决定从2010年3月3日起,将代办点从中国银行飞鹅支行迁至中国银行柳州分行营业部(位于屏山大道178号)。原符合桂劳社发[2009]13号文规定的新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业务在新代办点继续办理。同时档案寄存在柳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的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的缴费变动手续也可在该代办点办理。广大市民可选择就近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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