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1968年下乡,1980年返城,没有工作,现已60多岁,怎样办理养老保险?
答:如果符合知青条件,可以办理养老保险。
1.各区民政局将下乡知青回城未招工、就地农转非,且领取生活费人员,按居住地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同级劳动局和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个体科。
2.区县劳动局依据上级民政局提供的人员名单,负责通知知青所在街道,指导街道填写《沈阳市下乡知青回城未招工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审批表》,填写主要依据知青人员档案中《沈阳市下乡知青回城未招工人员资格认定表》或《沈阳市下乡未回城就地农转非知青资格认定表》等材料,然后审核盖章。
3.符合条件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沈阳市下乡知青回城未招工人员生活费领取证》到居住地所在区养老保险分中心个体缴纳养老保险费。
4.本人持《审批表》、《个人账户缴费明细确认表》到区民政局办理停发低保生活费手续。
5.本人持《审批表》到居住地所在区养老保险分中心个体科补全信息,可在当月25日至次月10日到居住地所在区养老保险分中心退管科交纳800元档案管理费,填写档案卡(带1寸照片1张、社区居住证明、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
6.本人持《审批表》、户口本本人复印件、工行牡丹灵通卡(新民、法库持银行卡)在当月25日至次月10日到居住所在区养老保险分中心拨付科办理新增退休人员手续。(退休类别为“无业知青”)
7.本人持《档案移交通知书》到居住地所在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