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社厅出台具体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全省乡镇企业农民工不再参加乡镇企业养老保险,统一转为参加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此举,可统一和规范全省的企业养老保险政策,让人们的养老待遇更有保障。
现在起至年底前,山西省将对乡镇企业农民工按原规定参加的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明年1月起,原参加乡镇企业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可按全省统一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其中,乡镇企业农民工2005年6月至今年12月参加乡镇企业养老保险期间,由参保所在地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位参保人员填写规定表格,统一按所对应的历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以及相应缴费比例,折算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今年12月底前,原参加乡镇企业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已与乡镇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已按规定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可将其参加乡镇企业养老保险期间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参加"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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