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有补贴,越早参加,补贴年限就长,补贴总额越多,将来转成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时,自己要交的钱就越少。”在昨日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为参保人员算了一笔经济账。
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6周岁—60周岁人员参保率达86%,未参保人员中有许多属于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或潜在参保对象,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标准高、门槛低,因此,他们打算等到接近退养年龄时再参加被征地人员保险。
为了让未参保人员尽快参保,尽早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好处,本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补充和完善。
今后,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改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的,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期间积累的个人账户金额(含政府补贴和代缴部分),可以抵扣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也可以合并至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有补贴,如果你一年交100元,政府要补贴45元,交10年政府就要补贴450元。将来你改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时,这些钱可以抵扣你要交的钱,所以说,越早参保,政府补贴总额越多,将来自己要交的钱就越少,你就越划算。”工作人员算的这笔账,打动了不少来咨询的未参保人。
据最新统计,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已达19.9万人,比政策刚出台时的18.1万人增加了不少,政策开始见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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