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2月31日前,无论多大年纪都可以办理养老保险。10月9日,我市出台养老保险新政策,内容涉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年龄不限、补缴年限可延长至前补10年,历史欠费可于11月15日前补缴免交滞纳金等方面。其中,参保“年龄不限”备受市民关注。
年底前参保年龄不限
铁政办发[2011]35号文件规定,原来没有工作现在又没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可从2004年1月开始补缴,年龄限在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其以下,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经批准后退休。
这次铁市人社发 [2011]153号文件同时规定,凡在2011年6月30日前已取得我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的,从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在2011年12月31日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年龄不限。
一次性补缴10年保险金
缴费标准:以我市2009年4200元为缴费金额,按一倍以20%的比例一次性趸缴10年(补缴起始时间最早为2001年1月)。其中个人帐户规模为8%。退休年龄按辽劳社发[2004]50号文件规定,男60周岁、女55周岁可办理退休(自由职业者参保以首次缴费为界定时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此类人员办理参保的截止日期为今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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