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下发《关于批复江西省2011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名单的通知》,我市兴国等18个县(市、区)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率先在全省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标志着我市覆盖全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2011年,国务院加快新农保试点进度,将新农保覆盖范围从原计划的40%提高至60%,从7月1日起实施,并同步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赣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将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列为民生实事的重要内容,主动争取省政府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支持,将赣州作为重点革命老区优先纳入全国试点范围。
据了解,试点地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两项政策的实施,将惠及全市600余万名城乡居民,103万60周岁以上的老人无须缴费,就可从7月1日起直接领取国家给予的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年发放养老金6.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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