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民政局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优字)[2011]109号精神,近日,淮北市相山区民政局全面启动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申报审核工作。符合条件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初审、乡镇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上报区民政局进行汇审认定。
此次补助对象严格限定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土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己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不在补助范围之内。补助标准:从2011年8月1日,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
为此淮北市市民政局要求,一镇十办要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准确把握政策,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宣传教育,开展督促检查;做好数据统计,确保政策落实。
截止10月20日相山区民政局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普查登记全面完成认定工作。力争今年底将生活补助发放到每一名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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