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召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动员大会,要求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让他们“老有所养”。
根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凡是具有谯城区户籍,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都要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设定个人具体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10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按照中央财政补贴,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标准,除此之外,区财政还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目前,谯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周期也比较长,会议要求各级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深入群众调查宣传,让群众认识到参加养老保险的好处,并积极参加,真正享受到这项惠民工程。 会后,各乡镇、街道办负责人与区政府签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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