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养老保险
问:
我是2001年底开始上的养老保险,一直到2003年10月我辞职后就没上过,现在的公司也一直没给我们员工上.
想问一下,如果我自己补缴的话能从2003年11月开始一直补到现在么(2006.11),如果不能的话最多能往前补几个月,另外,个人上养老保险的基数为多少?谢谢了
答复:
你的情况应当属于公司未按规定缴费部分,可以补缴,但是必须以公司名义为你补,补缴的时间最远到你到达这家公司上班时。
你在从上家单位辞职至到这家公司上班之间的中断,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中断,按现行的规定是不能办理补缴的。
如果你现在的公司不同意为你办理补缴手续,你可以将你的个人档案存到职介或人才,自己通过存档单位交纳社会保险。
按今年的规定,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最低为580元,最高为8202元,交纳比例为22%;失业保险的基数最低为580元,最高为8202元,交纳比例为2%;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统一为2734元,交纳比例为7%。三项保险必须同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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