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开始全面参保缴费。参保缴费、待遇发放等具体业务由西宁市农村信用联社和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县、湟源县农村信用联社(以下均简称农信社)通过其所属114个营业网点负责。这是记者11月14日从西宁市社保局了解到的。
据西宁市社保局局长肖宏介绍,凡具有西宁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参保。城镇居民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两份),重度残疾人(一、二级)还需携带残疾人证(注:每人每年可按最低缴费档次100元给予代缴和缴费补贴),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农信社经办网点领取并如实填写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后,提交农信社经办网点,由工作人员录入信息系统并审核。
16周岁至59周岁的居民首次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在12月25日前到户籍所在区县范围内的农信社经办网点办理,不能跨区县范围参保缴费。居民在填写登记表时,必须选择缴费标准,经网点工作人员审核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居民缴纳养老保险费和领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专用折,并索取缴费凭证。已参保的居民次年续费时可以不用在户籍所在的区县范围内办理,只需携带个人账户专用折到农信社任一经办网点续费即可。
至2011年6月30日,年满60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必须在户籍所在区县范围内的农信社经办网点参保,不需缴费,可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60元。由农信社经办网点直接发放待遇存折。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办理参保手续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1年7月1日以后陆续到达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居民,需按以上程序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和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享受全年的政府补贴。同时,从到龄后的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肖宏提醒广大市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采用一年一缴费的方式,每年1月1日至12月25日为参保缴费时间,今年的缴费时间为11月16日至12月25日,参保人员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农信社经办网点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为了避免年终排队缴费,参保人员应及时到经办网点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全年(2011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全年的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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