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退休,社保却未缴满15年,如何确保晚年能正常享受基本养老待遇?这个问题难倒了不少“大龄”职工。11月9日下午,家住白龙桥的张大伯致电小月热线,代妻子求助:“我妻子今年49岁,明年就到法定退休年龄了,但是社保还没有交足15年,到明年退休时还差7年才够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标准,不知道这部分差额有没有办法补上?”
据了解,张大伯的妻子供职于金华的一家民营企业,2004年由单位统一参保,到明年退休时将累计缴纳到8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剩下7年的社保余额怎么补上,令张大伯和妻子颇为踌躇。
在向记者介绍情况时,张大伯还特别提起了一位朋友的例子。这位朋友退休时社保也是不够年限,但通过一次性将社保余额缴清,现在已经按月领上了养老金,过起了优哉优哉的退休生活。朋友的顺利退休令张大伯羡慕不已,但朋友是城市户口,自己妻子却是农村户口,政策是否一致,张大伯有些吃不准。
相关答复
带着张大伯的疑问,记者来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寻求答案。市社保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6月30号以前的参保人员,到退休时不够年限的可以延长缴费,女的延到55周岁,55周岁还不够可以一次性补齐。
据介绍,以前的做法是城镇户口可以一次性缴满余额,而农村户口缴费不足15年的,只能将个人账户退回本人,终结社保关系。而今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针对缴费年限不够的人有了更明确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新规实施后,类似张大伯妻子这样的情况,到退休年龄时可有三种选择:采取“先延后补”的形式缴满15年社保,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户口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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