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贵德县的100位老人领到了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金。贵德县的近八千名老人将全部拿到养老保险金。记者了解到,我省8个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已开始陆续发放养老保险金,共有六万多名老人受益。
2009年11月11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复我省西宁市湟源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海东地区平安县为首批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为积累经验,省政府将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和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同时纳入试点范围。
我省的新农保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以保障农牧民老年基本生活。
根据我省相关条文规定,这8个试点县中只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牧区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省人民政府确定基础养老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部分的资金由试点地区财政承担,新农保养老金由新农保经办机构发放,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应参加资格认证,参保人员和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死亡,其直系亲属应在其死亡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新农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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