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心上海市劳动模范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从2011年起,建立市劳模春节慰问金。本市户籍市劳模每人每年可获500元慰问金。
《意见》还明确,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是用于帮助因疾病、意外灾害和由于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本市户籍退休市劳模的专项帮扶资金。
与此同时,从今年起,建立市劳模低收入生活困难补助金。低收入生活困难补助金发放对象是收入较低的本市退休市劳模。补助标准具体为:凡本市参加城保或镇保的退休市劳模,其月养老金低于本市城保或镇保上一年度月平均养老金标准110%的,可予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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