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铜陵市养老保险体系越来越完善,在全省率先推出居家养老服务、加大敬老院建设投入等各项措施,保障了老年人的生活,同时社会上敬老爱老风气越来越浓,大大提升了老年人生活的幸福指数。9月2日、9月4日两天,记者采访中,许多老年人都表示,生活过得越来越温暖幸福。
9月2日下午,在幸福社区的活动室内,今年70岁的小区居民李剑波老人和小区内许多老人一起,唱着歌,拉着胡琴,其乐融融。和老伙伴们一起唱歌、下棋,偶尔出去旅游,已成为李剑波退休以来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每个月养老保险金都会定时打到卡上,我们根本就不用为经济来源操心,老年生活衣食无忧,我们就是要找些乐子让自己的老年生活过得充实快乐。”李剑波告诉记者,现在他每个月能拿到1500多元的养老保险,“老伴一个月也能拿到1200多元,加起来我们俩一个月能拿到近3000元的养老保险金,保证我们俩的生活绰绰有余。”
2010年10月,市政府印发《铜陵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允许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补缴费到15年,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也可以通过补缴费方式参保并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有效地解决了铜陵市城镇人群的养老保险问题。今年已经70多岁的李金凤老人就是受惠于这项优惠政策的人之一。在退休之前,李金凤一直以一名家属工的身份在丈夫钱根基的单位工作,退休后,她不能享受到国家的养老保险政策。得知铜陵市出台了《铜陵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李金凤老人和丈夫商量后于今年4月份补缴了保险费,5月份就拿到了500多元的养老保险金。记者采访当天,李金凤老人兴奋地告诉记者:“真没想到,都70多岁了,还能拿到养老保险金。”
“家政人员来帮我洗衣服,料理家务,而且还不用我们付一分钱,政府为我们老年人想得这么周到,让我们感觉真的很温暖。”9月4日,家住联盟村、今年已经90多岁的姚友娣老人向记者说道。据悉,为了让生活困难的独居老年人能够安度晚年,从2007年起,铜陵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启动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并出台了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生活困难且独居的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天提供一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政策,进一步完善了铜陵市的养老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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