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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人员也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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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即日起,曾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以下简称“超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本人一次性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最高约5.7万元。

  超龄人员参保可从今年7月领钱

  养老待遇如何计发?该负责人解释,养老待遇分月养老待遇和死亡待遇两类,月养老待遇就是大家所称的“养老金”。

  超龄人员在2012年12月31日前完清应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从今年7月起由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按月发放养老待遇;在2013年1月1日及其以后完清应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从其完清缴费的次月起,由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按月发放养老待遇。养老待遇由缴费性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和高龄养老待遇构成。

  此外,超龄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金,其死亡时个人账户中有余额的,应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按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支付死亡丧葬费2000元和一次性救济金(本人15个月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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