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提高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个体劳动者在1-5月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要抓紧时间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补缴部分的标准,将仍按照原缴费标准执行。

  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提高

  本月开始,杭州市区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有了变化。参保人员每月最少缴纳养老保险费329.76元,缴费金额将比5月份增加18.74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发布:2009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为27480元,比去年的平均工资提高。因此,从今年6月起,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将相应作出调整。

  个体劳动者在1-5月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要抓紧时间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补缴部分的标准,将仍按照原缴费标准执行。

  此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捆绑在一起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提高后,应及时查询委托扣款银行账户余额,存入足够金额,确保社会保险费正常扣缴。

  (本文来源:杭州网)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