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像陈铁凯一样,其余31位城镇居民代表也激动地领到了养老金。
湘潭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筹资采取个人(家庭)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参保缴费对象包括年满16至59周岁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目前缴费标准设为100元到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多缴多得。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今年7月1日前已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
湘潭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晓春、副县长陈卫兵、县政协副主席王泽端参加首发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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