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养老金调整办法出炉
南京市公布了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据此,有61%的退休人员可享受到托低增加养老金,调整后南京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897元。
本次养老金调整的对象是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符合此次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全市共55.8万人。根据调整办法,南京市今年的调整由两部分组成:普遍调整方面,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照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增加养老金。托低调整方面,今年拟在参照去年托低办法的基础上,在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10%增发后,增加的养老金不足171元的,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折算年限,下同),但增发后的实际增加额不得超过171元。
对缴费年限长、养老金相对低的人员,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10%增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1709元的,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但增发后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得超过1709元。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按照就高和不重复原则确定增发金额。此外,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50元;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40元。
另外,将适当增发4类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费。分别是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和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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