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体现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趋势,体现了养老制度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差别直至完全平等的趋势,也代表了全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趋势。
2009年,北京市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形成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无保障老年人福利养老金制度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在内的四位一体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比全国提前3年实现养老保障制度的城乡全覆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何平表示,北京市在设计、探索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障模式的过程中,形成诸多启示。拥有城乡统一缴费标准、保险待遇、衔接办法、基金管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体现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趋势,体现了养老制度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差别直至完全平等的趋势,也代表了全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趋势。
财政向困难群体倾斜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居民养老保险处处长隗淑容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打破了城乡二元的户籍限制,城乡居民入保均可享受政府补贴的基础养老金,既解决了国家给农民养老的问题,也解决了劳动年龄内无固定收入、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大龄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但同时面临的难题是,制度覆盖范围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三类群体受自身条件限制,参保缴费仍然困难。
“北京市几乎所有的区县都面临这一问题,也成为了各区县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隗淑容说,北京市为确保最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市对重残人、残疾人参保缴费给予全额或部分补贴,资金来源为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目前,北京市每年用于对参保残疾人员的补贴为4980万元左右。
据《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了解,北京一些区县对困难群体的补贴面更广。如顺义区、昌平区对于低保户、五保户、重残人等群体的保费由区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每年960元给予全额缴费补贴;房山区针对困难群体多、人均收入低的实际情况,对不同人群,分门别类地制定补助措施,努力让各类困难群体都上得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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