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开展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我市临泽、肃南、高台三个县先后列入国家试点。至目前,三个试点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95万人,综合参保率达91.49%;个人缴纳保险费3019万元,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2310万元,为1.76万名农村居民发放养老金1460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500人,综合参保率达75.58%;个人缴纳保险费166万元,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594万元,为661名城镇居民发放养老金46万元。
在试点推进过程中,市、县两级政府在不断强化和靠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大型宣传月活动中现场发放养老金,组织享受待遇人员现身说法。针对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流动性较大的实际,各试点县坚持定点征收与灵活征收相结合,在村社设立固定缴费地点,经办人员白天跑田间地头,晚上上门入户,全天候为群众办理参保业务。坚持示范带动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组织乡村干部亲属、致富带头人、农村党员带头参保,有效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保的积极性。部分村社还采取“集体补助”的方法,实施整村推进,参保率达100%。坚持激励机制引导与重点对象扶持相结合,对普通人群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给予5至60元不等的缴费性补贴。肃南县在中央财政补贴55元的基础上,将发放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再补贴9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对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人员,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500元的丧葬补贴。各试点县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两户”、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补贴政策,并将五保户纳入补贴范围。完善和细化规范操作程序,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征缴稽核、信息披露和要情报告等制度,初步建立起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管理的经办体制,确保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