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职工,其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步骤如下:
首先,职工本人或所在单位提供人事调动介绍信、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到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即转出社保所)开具缴费凭证,由职工本人送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即转入社保机构),跨省、市的可邮寄送达。
其次,由职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即转入社保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以邮寄的方式送达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即转出社保所)。
最后,原就业地社保机构收到接续函后,按政策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相关手续。跨省、市的以邮寄方式送达职工新就业社保机构(即转入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时,需提供职工的养老保险手册,必要时需提供职工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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