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公务员和企业职工“养老双轨制”的问题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公务员和企业职工“养老双轨制”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都是网民专家争论的焦点。舆论认为两种不同的退休金制度,是造成社会不公正、贫富差距扩大的重要因素,但由于触碰到各种利益壁垒,破解难题依然形势严峻。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并细化了流产假期。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八条)。

  这条新闻乍听上去,是对广大妇女职工的一大利好消息,但细心的看客只要稍加浏览网上民意,却会发现其中充斥着许多担忧。不少人觉得这部法律压根是为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修改的,跟私企职工和外来民工没多大关系。为何大家会有这种想法呢?

  其实想想有关社保养老金等方面的话题就知道了,公务员和企业职工“养老双轨制”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都是网民专家争论的焦点。舆论认为两种不同的退休金制度,是造成社会不公正、贫富差距扩大的重要因素,但由于触碰到各种利益壁垒,破解难题依然形势严峻。而对于如今这个产假待遇的问题,同样存在着这方面的疑惑。新法颁布后,机关事业单位的执行可以肯定基本上没问题,但是许许多多中小型规模的私企呢?在目前法律条文下,就有不少人抱怨休不满产假就得上班,更有甚者怀孕哺乳期间还被指派上夜班,休假即如此,更别提费用津贴到位了。何况在竞争激烈的私企,长时间休假也意味着你的岗位将会被人取代,所以,就算“有法可依”,很多人也未必“敢休”。除此以外,若此法通过,企业为了控制成本,今后招聘会不会产生“性别歧视”?

  虽然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我们也看到如果有用人单位发生违规情况,将受到三个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罚款、处分的条款(第十三条),看上去比旧法更具有可操作性了,但这也是建立在被侵权者举报申诉的前提下,因为还有太多私人小企业操作手法隐蔽性太强,所以只能是发现一个治一个,另外还有广大外来女民工的权益,更加无法得到保障,因此新法实施范围根本无法覆盖全部,其法律效力、可操作性等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上述问题都是民意的真实反映,也希望征求意见稿能最为广泛地征集、吸纳这些民意,对法律责任的确切落实作进一步商讨,防止产假待遇再落入“双轨制”的窠臼。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