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
从闵行区获悉,根据国家新农保指导意见以及本市新农保实施意见的要求,闵行出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与老农保相比,新农保在财政投入、缴费、补贴、筹资等制度设计方面有所创新,更好地体现出了“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和理念。
根据规定,新农保制度在老农保区、镇两级财政补贴基础上,增加了国家和市财政的补贴(国家、市共补贴每人每月90.75元),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四级财政投入机制,完善了农保养老金财政托底机制,使农民养老更有保障。
新农保参保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主选择五个缴费档次缴费,分别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和1300元。区、镇两级政府根据个人缴费档次对应给予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的补贴。新农保制度以“多缴多补”的原则,鼓励农民选择较高档次进行缴费,争取更多政府缴费补贴,增加个人养老账户积累。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三部分构成。“集体补助”是新增的筹资方式,主要考虑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有条件的村集体可将土地收益用于对农民参保缴费的补贴。同时考虑到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改制,因此也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区财政和残疾人保障基金按每年900元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费,以减轻农村困难群体的养老负担,提升其对未来生活的信心。新农保制度与农村低保、五保供养、社会优抚、扶贫助残等政策,只叠加,不冲销。
领取“农保”养老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费,标准为3600元。对2011年1月1日至《办法》颁布前发生死亡的养老人员,将进行全额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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